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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EB类移民政策
EB1A移民申请的几种常见误区,你也有吗?
来源: 时间:2022-08-26

作为美国招贤纳士的主要移民途径,EB1A美国杰出人才移民脱颖而出,为具有杰出才能的人获取美国绿卡提供了一条捷径。但是,我们在咨询的过程中发现,很多申请人对EB1A移民常常存在一些误解。


今天,我们就详细解读一下,EB1A移民申请中的几种常见误区


⏩ 误区一:满足“十条标准”中的三条就能成功通过申请


我们常常讲,EB1A并不是以职业为判定条件,而是以“个人能力”为判定基础的移民申请,主要是要求移民申请人与同行相比,具备一种特别的专业能力。在证明移民申请人的“个人能力”时,要证明满足EB1A十条规定标准中的三条。


但是,申请EB1A移民至少满足3条标准是移民局规定的硬性要求,而想要成功移民美国,只满足这些硬性要求确实远远不够的。因为移民官可以运用自己的“自由裁量权”去拒绝其认为不符合“杰出人才”条件的移民申请。


美国移民局要求移民官在审理EB1A移民申请时,采取两步审核的方法:


第一步,移民官首先要客观地评价移民申请人提交的各类证据,是否符合EB1A移民类别申请条件中描述的证据数量和类型。在这里就是判断移民申请人是否满足移民局规定的10项要求中的至少3条标准。


第二步,移民官运用自己的“自由裁量权”整体综合考虑所有证据,判定是否符合EB1A移民类别下高标准的杰出能力要求。针对这一点,我们可以通过一下几个方面展现移民申请人的“杰出才能”:

  1. 对申请人的核心价值进行精准定位,突出申请人在行业内的顶级专业人才形象。

  2. 证明申请人在行业内持续享有国家或国际级别的声誉,且已经得到了业内人士的广泛认可。

  3. 申请人所取得的专业成就可以构成令人信服的,让移民案件审核者比较容易理解的完整证据链条。

  4. 突出申请人为行业做出的原创贡献,以及该贡献具有的社会意义,产生的重大影响或是带来的经济效益。

  5. 表达申请人移民美后会在同一专业范围内继续工作,将为美国带来实质性利益。



误区二:只有像“诺贝尔奖”这样的世界知名奖项才能申请EB1A


对于“奖项”这一申请条件,很多申请人总会觉得自己的奖项很一般。实际上,移民局的官方给定了两个层级的奖项:国际性重要大奖与国家级奖项。


一般来说,我们众所周知的诺贝尔奖、奥运金牌、奥斯卡奖、普利策新闻奖、计算机界的图灵奖、数学界的菲尔茨奖、时装界的金顶针奖等等,都属于重大国际知名奖项的范畴。


如果申请人曾经获得过这一层级的奖项,就说明他在其专业领域里的杰出成就已经获得了世界范围内的认可。因而只需要一个这样的奖项,并围绕这个奖项提供下列相关文件,就可以获得移民申请的批准。


但是,对于很多申请人来说,虽然他们没有这么高级别的奖项,但是他的杰出成就,同样可以通过国家级奖项来证明,这类奖项依然能够获得移民局的认可。



误区三:移民法规十项标准,满足的越多越好


EB1A移民不需要申请人“十项全能”。美国移民法也明确规定了“只要十项标准中符合三项以上即可申请”。一般情况下,我们建议申请人着重证明自己的5-6项主张。


在整理移民申请材料时,切忌贪多嚼不烂。因为,移民官员也是人,看到一大堆冗长无味,毫无重点的证据资料,也会失去耐心。所以,还是要抓住重点,突出移民申请人的核心价值与突出优势。如果在十项条件找不到对应的,还可以用类似证据。总之,在核心审批逻辑上去证明申请人的个人价值,远比凑表面证据要高明得多。因为不合格的材料太多,也会对移民申请产生弊端:


  1. 不合格的材料可能给移民官留下申请人“没什么拿的出手的证据”, 并没有那么优秀的印象;

  2. 一些偏离核心的材料会削弱申请人的核心形象,让移民官看不出申请人到底在哪个细分领域杰出;


总之,保证材料精准比堆砌无用材料更重要,千万不要为了追求证据的数量,往申请材料里塞一些无用的东西。



误区四:专利发明证书越多越好


一些行业内的技术大牛拥有许多专利和知识产权证书,但并不能说这些专利发明对于EB1A申请就更有利。


因为,专利与专利申请不可以独立证明申请人已作出原创重大贡献,我们还要证明这些专利对一个行业或者领域产生了足够的影响。


所以,专利并非越多越好。我们在以专利或专利申请作为EB1A移申请的证据时,申请人更应该提供的是能证明专利发明被广泛应用的证据,例如专利授权书、授权费等等。



误区五:拥有美国雇主更有利于EB1A申请


很多申请人觉得申请EB1A移民,如果能提前找到美国雇主,可以为移民申请“加分”,实际上,这完全是画蛇添足,多此一举。


虽然是职业类移民,但EB1A确实整个美国职业类移民体系中唯二没有雇主要求的类别,(另一个是EB2中的特列NIW项目)。所以,EB1A移民完全不受雇主限制,也不需要美国当地的雇主进行担保。EB1A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只需要表明自己有“意向”继续在本领域工作就可以了。



误区六:移民申请被拒就不能再申请移民了


实际上,美国移民局采个案审查,按照申请案内容而定,法规也没有禁止重复申请,只要申请人没有蓄意欺骗移民官员,申请人在失败后仍可再次补充材料递交EB1A移民,或者申请其他移民类别。


甚至,EB1A移民可以与NIW同步递交绿卡申请。如果申请人经过专业评估,直接申请EB1A可能会存在一定的风险,那么可以同步递交NIW申请。除了可以让NIW申请作为保底的方案以外,还可以锁定排期的优先日,更快的拿到美国绿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