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师类人才申请EB1A美国杰出人才移民的主张,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原创性贡献
工程师的原创性贡献一般都是清晰明确的,比如新的工艺,新的制作方法,新的技术应用,新的产品逻辑等,这些应当通过行业标准、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方式得以展现,并且证明这些原创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如果专利、软件著作权、行业标准是在美国注册且应用的,就有更大的说服力。
不过,申请人提供的原创性贡献除了强调原创,更重要的是已经实现的贡献。在美国移民局以往的申请案例中,曾有建筑工程师提供推荐信指出“他主导的两个大规模建筑项目的设计和实施属于原创重大贡献”。美国移民局拒绝了这一主张,因为在EB1A申请递交时,这两个项目刚刚开发了“3个月”,成果如何仍旧处于未知状态。因此,eb1a美国杰出人才移民申请人应该充分证明申请人已“广泛应用”的贡献。
奖项
申请人如果因为技术创新或知识应用获得过国家级或国际级奖项,并可以提供比赛的介绍,如比赛、评奖的章程,评委、裁判的个人介绍,其他获奖人的介绍等证据,来综合证明奖项的颁发是基于领域内的卓越成就。需要注意该奖项理应是颁发给申请人本人的;或者有署名作者的论文的得奖,和有署名负责人、设计师的项目得奖。那么我们会建议eb1a美国杰出人才移民申请人论述该主张。
特别说明,移民局明确指出“授予科研人员的研究经费”不属于有国家或国际性认知的奖项。科研人员过去的成就是审批研究经费时的因素之一。然而,研究经费的主要目的是资助未来的研究,并不是为了表彰或公开认可科研人员现有的卓越成就。
担任领导或关键角色
许多高级工程师人群,除了是企业或机构内的技术骨干,同时还是单位内的关键性或领导性角色。他们或为者单位提供了核心专利权、掌握商业秘密,或者在内部担任领导性职位,负责并执行企业的大型项目。这些都是对申请人本人的技术能力以及杰出贡献在单位内得到认可的重要证明。
还有一些工程师基于自己掌握的专利技术独立创业成为企业主,拥有自己的实体的制造工厂和品牌,产品在所在行业的供应链中占据一定地位。这些申请人也可以主张自己的eb1a美国杰出人才移民申请中的关键性或领导性角色。
在证明时要注意一点,一位申请人拥有高超的技术不等同于扮演了关键角色。因为一个领导或关键角色必须在组织或机构的人员结构图中处于很高的位置,换句话说,申请人必须是位于机构顶端的少数几位领导或关键角色之一。所以,即使申请人的行业贡献突出,但在研究团队内这与其他关键成员相比,“申请人的角色并没有那么重要”,这种情况不能证明移民申请人的关键性或领导性角色。
协会会员
工程领域的专业协会是比较多的。如果移民申请人参加过一些专业协会,并且可能在其中担任一定的职务,对于证明他们自身在这个专业领域的职业成就有很重要的作用。
eb1a美国杰出人才移民申请中符合移民局要求的协会的入会标准要明确要求入会者拥有持续的杰出成就。只要求入会者获得过发明专利、只是加入一个研究项目、需要入会者发表过文章便可以加入的组织等等是不符合协会主张条件的。
同行评审
很多高级工程师人才会被列入当地政府机构或者学会筛选出的专家库。他们也经常有机会受邀参加政府或者协会组织的各类丰富的项目评审及评标活动,去审理同行的图纸、技术路线、承接的科研项目、行业奖项参评等等。
评审活动的范围很广泛,除了大家广泛会想到的“比赛评审”之外,担任国家标准评审委员会委员、大型项目、各企事业单位项目、技术的专家评审也都属于被认可的活动。
工程师类移民申请人在证明自己的“同行评审”主张时,要证明的是自己所在的领域评审能力,如果申请人做过其他不相干领域的评审,将对eb1a美国杰出人才移民申请被批准没有丝毫帮助。
媒体报道
在美国移民官的思维里,如果一个人足够杰出,他理应受到报道。所以,媒体报道同样是工程师申请的重要证据。而且许多工程师是可以挖掘符合EB1A美国杰出人才移民申请条件的媒体报道的。
媒体报道内容应该围绕申请人的个人成就展开。媒体可以是全国性的综合主流媒体,也可以是工程师专业领域内的报道。虽然目前自媒体盛行,但移民局最为认可的还是报纸、杂志等传统纸媒报导。
学术文章
对于工程师来说,并非每个eb1a美国杰出人才移民申请人都会符合“学术文章”这一主张,但也有一些工程师可能有项目研究和论文,甚至专著。这些论文和专著也可能是体现他们原创性贡献的重要证据。
美国移民官会从数量以及质量方面判断申请人的“杰出才能”。发表论文的期刊,权重、引用量等材料,都是申请人在行业内做出贡献和受到认可的证明。
以上就是“工程师类”人才申请EB1A美国杰出人才移民的主要思路,如果您也从事以上相关领域也可以通过以上几项主张做出自我评估。
但是,如果您想申请EB1A美国杰出人才移民还是欢迎您做相关的专业评估,毕竟如何从以上主张中做出最优选择,发掘申请人的个人亮点,打造符合申请人资历背景的申请材料是移民申请地重中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