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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EB类移民政策
美国哪些非移民签证允许有移民倾向?
来源: 时间:2023-09-07

非移民签证,顾名思义,是签发给需要短期赴美旅游、探亲、就医、交流访问、学习、工作的外籍人士的签证,要求申请人没有在美国永久居留的意图。


申请人要证明自己有很强的回国约束力(家庭、工作),没有移民美国的倾向(Immigrant Intent),否则很容易被拒签。


因为美国使领馆会假设所有的非移民签证申请人都有移民倾向。


但是有一些非移民签证,是允许申请人有双重意向(Dual Intent)的。


✅H-1B专业人员工作签证


H-1B签证是美国的一种非移民工作签证,发放给美国公司雇佣的外国籍有专业技能的员工。具体来说,H1B签证是美国为引进国外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的一类工作签证。


与其他签证不同,H-1B签证是由美国本土雇主代申请人向移民局提出,不需要本人出面,即可获得移民局的批准书。如果H-1B受益人不在美国境内,可以向美国大使馆申请H-1B签证。


移民法明确规定的允许H-1B申请人有双重意向的非移民签证,使领馆不会因为这些非移民签证的申请人有“双重意向”而拒绝其申请;移民局也不会由于这些非移民签证的持有人有“双重意向”而拒绝其入境、延期或改变身份申请。


✅L-1跨国公司调派人员工作签证


L-1签证是美国移民局对外国商人和外国专家到美国长期工作的入境许可之一。


L-1签证适合于中国各类企业到美国经商(跨国公司),需派遣或调动企业的经历或具有特殊技能的职员到美国工作的情况。按照美国移民发有关条文的规定,L-1签证的持有人以及家属,在一定的期限内可以转换移民身份,直接取得美国的永久居留权。


在领事馆申请签证的过程中,签证官不得以申请人具有移民倾向而拒绝签证,因为L-1类别的签证在移民法中给予申请人有移民或者不移民的自由。


值得注意的是,与H-1B和L-1这两类签证相似的几类工作签证——H-1B1签证(H-1B的普通名额中预留给智利和新加坡的名额)、H-2A短期农工签证、H-2B技术或非技术工人临时工作签证、H-3受训人员工作签证和TN签证(因美、加、墨三国签订了《北美自由贸易协议》而给加拿大和墨西哥公民设置的非移民工作签证)是不允许申请人有“双重意向”的。


O-1杰出人才工作签证


美国O1杰出人才签证就是一种工作签证,是美国为那些展示出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运动方面杰出才华的人而制定的非移民签证。


有效期一般是3年,三年之后持有人还可以继续申请延期,只要能够证明在美国工作的必要性,便可以一年一年持续性申请延期。


尽管与允许O-1申请人有“双重意向”并未像H-1B和L-1一样以写入法条,但是律并不要求 O-1申请人不得放弃国外固定居所


劳工局不会因O-1签证持有人有“双重意向”而拒绝其永久劳工证(PERM)申请,移民局也不会因此而拒绝其入境、延期或改变身份申请。


尽管如此,O-1持有人必须保持短暂访美的意图,并在合法身份到期前主动离境,再合法申请移民美国。而O-2签证申请人( 支持竞技、娱乐、电影和电视生产领域O-1签证持有人的人员) 则要求没有放弃国外的固定居所的意图


✅P国际知名运动员、运动团体和演艺团体签证


美国P签证主要分为P-1、P-2和P-3三种类型。


P-1签证适用于在体育、艺术、娱乐等领域具有显著成就的个人或团体,包括运动员、艺术家、表演者等。P-2签证适用于是P-1签证持有者的团队成员,需要与P-1个人或团体合作。P-3签证适用于参加培训、交流和演出的艺术家和演员。


移民法规定P签证申请人不得有放弃国外固定居所的意图,但劳工局不会因P签证持有人有“双重意向”而拒绝其永久劳工证(PERM)申请,移民局也不会因此而拒绝其入境、延期或改变身份申请。


须注意,针对P签证申请人的“双重意向”规定不适用于基础支持人员(Essential Support Personn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