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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EB类移民政策
美国入籍新政策:父母为美国公民,孩子境外出生也可成公民!
来源: 时间:2021-05-25

美国国务院于2021年5月18日宣布,凡在美国境外出生的孩子,若双亲在孩子出生时已合法登记结婚,而且双亲一方是美国公民、并且符合其他列在美国移民及归化法条件的,孩子出生便能获得美国公民的身份。


这个新规指向在美国境外出生的孩子。而对于美国境内出生的孩子来说,依照国籍法的属地原则,小孩可以自动得到美国国籍。这一新规被看作是同性婚姻伴侣的胜利,因为该规定的主要受益对象是同性婚姻伴侣在海外代孕所生的孩子。


相关律师表示,美国的出生公民权的取得主要有2个途径:

一是出生地。(美国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
二是血缘法。小孩在美国境外出生的时候,双亲中一人需要是美国公民,并且与孩子存在血缘或怀胎关系,而且符合其他列在美国移民及归化法上的条件。

律师认为,之前国务院对“婚生子女”这一概念做出的解释过于狭隘,只有合法登记结婚的异性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内生出的,和夫妻双方都有血缘关系的孩子,才被认定是婚生子女。只与双亲一方有血缘关系的孩子就会被划分归入“非婚生子女”,即便他或她的双亲是合法登记结婚的配偶。这也就意味着,在今年5月18日国务院出台这一新规前,同性婚姻伴侣通过人工辅助生下的小孩都未能享受“婚生子女”的地位与权利保障。

而作为非婚生子女,要取得美国籍就不得不满足其他的居住要求,即有血缘关系或是怀胎关系的一方一定要在孩子出生之前在美国境内居住满5年,而且这个5年当中,至少有2年是在满14周岁之后。

实际上,在2015年6月26日美国全境同性婚姻合法化之后,很多同性伴侣会选择以代孕的方法生育自己的孩子。在这种情况下,小孩最多只会与其中的一位有血缘或是怀胎的关系,按照原本规定,这样出生的孩子是无法直接获得美国国籍的。故而,这一项规定被法院以及广大舆论认定为对同性婚姻的歧视。

“新规把‘婚生子女’做了扩大的解释,把同性婚姻伴侣在合法婚姻存续期间,以人工辅助生下的孩子直接看作是婚生子女。因此只要同性婚姻伴侣之中有一个是美国公民,而且符合其他列在美国移民及归化法上的条件,他们的婚生子女就会得到美国公民的身份。”

另一位律师钟宜宏称:“事实上,1952年以来的旧法案意在强调的是,一方面海外出生的美国小孩需要具有父母双方的基因,另一方面他们的生父母必须得是合法的夫妻。如果孩子身上的基因只来自父母亲中的一个人,孩子就只能算作非婚生子女,因此不能有美国出生权。

毕竟,同性婚姻也是在2015年才获得合法地位,因此现在获得国籍的条件改成了只要双亲是美国籍的合法夫妻(包括同性婚姻的伴侣),小孩拥有一方的基因就可以了。”

除了有益于同性婚姻家庭子女获得合法公民权益外,这一法案还将解决很多其他情况下的国籍困境。刘龙珠律师结合旧法规实践问题给出解释。他提到,在美国军队的海外驻地,也经常会出现非婚生子的状况。在海外美军军队当中,男性比较多,又会因为任务需要在世界各地辗转不定。军人们与当地的女性孕育的后代,大多数都是不能得到美国国籍的。

此外,当今时代的大环境也在迫使律法做出相应的调整。一旦被打上“非婚生子女”的标签,孩子在社会中立足将面临加倍的困难。美国很多州的州法将非婚生子女的法律限制都撤掉了。大洋彼岸,英国法律体系也规定,非婚生子女没有继承的权利,也没有头衔。

实际上,这一次法规的改变主要涉及同性婚姻伴侣的权利。早在特朗普总统在任的时候,法案就已经提出,但是没有获得通过。等到新总统拜登上台,这一指向LGBT权利的法案就得到以通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