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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EB类移民政策
美国职业移民在I-485申请阶段的移民干货知识点
来源: 时间:2021-11-17

按照现行规定,美国现行移民法规定每年移民限额为67.5万,这个限额相对比较弹性,像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难民、庇护等都不会占用这个名额。


这67.5万中亲属移民又分走了大头,每年留给职业移民的名额只有14万,而这14万里还包括主申请人的配偶和子女。


具体到各类别的分配比例,EB-1、EB-2、EB-3每年分别可使用28.6%的配额,EB-4和EB-5分别占7.1%。为了确保美国人种的多元化,每年每个国家的移民名额还不能超过全球移民总数的7%。各种限制叠加在一起就导致像印度、中国这样的申请大国排期非常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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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当前的排期安排中我们可以直观看到,通过工作、由雇主提交申请的EB-2、EB-3类别,中国大陆出生的申请人需要等待2.5-3年左右的排期,而印度出生的申请人则要等待10年左右。


对于中国大陆出生的职业移民申请人来说,只有EB-1类别在今年恢复无排期之后可以同时递交I-140和I-485申请,EB-2和EB-3的申请人都必须把这两步分开,等待排期。


  • I-140是美国职业移民的资格申请,在递交I-140申请之前还需要完成打广告和劳工证PERM两个步骤;

  • I-485是排期到来后可以递交的身份转换申请,把原本H-1B、L-1等其他非移民合法身份转换为移民绿卡身份。

  • I-485身份转换申请针对的是申请人在美国境内,如果人不在美国,就需要在排期到来后在境外美国使领馆申请移民签证,入境之后拿绿卡,这叫做Consular Processing。


鉴于移民局审理I-485申请的审理时间会很长,审批等待时间超过一年很常见,所以申请人在递交I-485申请的同时,还可以一起申请用于离美旅行的I-131(Advance Parole)回美证,以及用于工作、无需在续签原工作身份的I-765工作许可(Employment Authorization)。


对于职业移民递交I-485的条件移民局的限制包括:


  • 排期肯定已经到来,有可以使用的移民名额;

  • 申请人当前在美国境内的身份必须合法有效;

  • 递交I-485时还在为获批I-140的同一个雇主工作,如果中途更换过雇主,需要有新雇主提交的已经获批的新I-140申请等等。


另外,对于职业移民申请人来说还有一个很实际的问题,就是更换雇主。中国大陆地区出生的申请人因为要面临很长的等待排期,这期间免不了发生换工作、更换雇主的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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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排期期间更换工作一般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一种是I-140已获批、还未递交I-485申请,这种情况如果更换雇主可以保留优先日PD,但新雇主需要重新走一遍绿卡资格申请流程,获得一份新的I-140批准;


另一种是已经递交I-485之后换工作,这种情况需要在递交I-485申请后至少等待180天,且新工作与原来工作属于相同或相似职位,新雇主就不需要重新再申请I-140,只提交I-485 Supplement J表格与相关申请资料即可。